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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特点、原则及其应用
日期:2013/7/26


李廷芥  ,段思诚

(广东科艺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 东莞   523112)

 摘  要: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其特点、原则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广东省东莞市的具体工程案例介绍了其应用实况。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应用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the Forensic of the Characteristics, Principle and Its Application

LI Tingjie    DUAN Sicheng

(Guangdong Keyi Institute of Forensic construction quality, Dongguan 523112,China)

Abstract:Forensic for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forensic.Its characteristics and principles were analyzed , its application of live is introduced by combining with the specific engineering case of Donggua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forensic; application

1   引言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真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该概念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㈠、明确了鉴定人的主体为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㈡、鉴定的委托权属于法院,而不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㈢、鉴定的对象为

诉讼过程中的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而不包

括非诉讼中的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㈣、鉴

 作者简介:李廷芥(1942— ),男,教授,研究员,现主要从事建筑质量工程司法鉴定顾问工作。E-mail:tjli1225@163.com

 定的性质是鉴别、判断活动;㈤、要有明确的鉴定结论。

近几年来,要求对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案例逐渐增多,其主要原因为:住房改革,公有住房出售给个人,原有住房的质量问题引起住房者的关注;《建筑法》公布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参与工程建设责任比较轻或无责任的一方希望查清原因,界定责任;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当遇到建筑工程给自身的权益带来侵害时,会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2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特点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需要现场检测采集数据,甚至需要做试验。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没有专门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从事这些工作,需要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协助完成。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有开发商出售给用户的住房出现倾斜、构件开裂的;有购买了预制件在安放过程中发生断裂、致人伤残的;有楼上住房装修造

成楼板开裂及漏水的;有新建建筑的基础距原建筑物基础太近,使原建筑物一侧沉降较大,造成楼体开裂的;也有刚刚装修不久的房屋就出现了吊顶下垂、油漆脱落、管道生锈等现象。所以,从事建筑工程的司法鉴定需要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时需要几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另外,这些建筑工程大多没有严格按基建程序进行;或者没有进行规划、设计,或者施工时没有报质量监督,这些因素为工程鉴定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3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原则

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时,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或者指派、聘请有关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就是取证手段之一,因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合法的基本原则。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应该科学公正。由于鉴定结论直接与原、被告方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同时技术人员对所提供的数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检测、鉴定工作一定要客观、公正。由于建筑活动的市场化、法制化,有意歪曲客观事实,为某一方谋利益的鉴定报告,最终是站不住脚的。原被告方中有不少了解鉴定专业知识的人,一旦在检测过程中被指出有不符合规律之处,检测工作就很难进行下去了。所以,检测工作应严格地按规程进行。

编写鉴定报告一定要认真,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校对、审定,避免出现明显的错误。这些错误一旦被某方面的律师指出,会使法官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鉴定报告中应注明所依据的规范名称及其编号。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规范应当是基建过程中遵循的最低标准,也是检测、鉴定工作的依据。另外,尚有一系列的鉴定标准,如:《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等。在鉴定报告中宜摘录规范的相关条文,这样能使原、被告方信服,减少对报告的异议。

鉴定报告应有利于法庭确定经济责任和赔偿金额。一般性的工程鉴定是根据检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或根据规范评定建筑物的安全等级,然后提出相应的加固或处理措施建议。但在司法鉴定中,这样的鉴定结论作为区分经济责任和赔偿金额的依据是不够的。因为法院不仅仅需要提出加固或处理措施,还需要估算出加固费用。有人提出估价工作可以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但会计事务所对鉴定结果不了解,并且也提不出加固方案,所以这部分工作法院主要还是委托鉴定单位做。

4     应用案例

案例一:何X X 私宅加固补强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㈠工程概况:该住宅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村,平面布置为长方形,建于1996年。建筑面积323 m2,建筑高度14m,层数为4层。采用砖混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天然地基,天然基础。该住宅因发现有房屋裂缝于2007年5月27日委托东莞市某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做了住宅安全鉴定,鉴定结论是该住宅裂缝产生是由后建相邻黎XX 房屋基础沉降导致何 XX

房屋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其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黎 XX 对何 XX 住宅的基础加固、墙体裂缝负责,并在2009年9月8日-10月2日委托东莞市某土木建筑加固工程公司为该住宅的基础加固。

㈡委托鉴定单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日期为2009年11月2日。

㈢委托鉴定目的:为对该住宅的加固补强工程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㈣鉴定情况:我所于2009年12月9日派出司法鉴定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基本查清该住宅的基础加固补强工程现状情况;我所委托东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2日—2010年3月12日对该住宅进行了沉降观测,共计观测七次。依据东莞市建委《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观测和沉降观测的规定》半年内沉降量不超过2mm,即半年内不大于0.011mm/d判定;我所委托广东省湛江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09年12月10日对该住宅进行了倾斜观测,本次测量根据建筑物的立面特征,结合场地情况、现场通视条件,选定在建筑物主体立面转角竖直线处设立观测点,底部、顶部对应布置,共布置两个观测点,全部采用投点法观测。

㈤检测结果分析:通过对该住宅进行沉降观测,建筑沉降及差异沉降量小,其数值0.004mm/d,均小于容许值(半年内沉降速度不大于0.011mm/d),建筑变形在上部荷载作用下以垂向沉降为主,外力及外部因素对建筑物变形影响很小,依据东莞市建委《关于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观测和沉降观测的规定》判定,该建筑物已至沉降稳定;结构整体倾斜程度观测结果表明,各测点倾斜量0.27—0.30%均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允许倾斜率应小于0.4%的要求。

㈥鉴定意见:根据现场沉降及倾斜观测结果表明,该住宅的基础加固补强后,建筑物沉降量小且已趋于稳定,倾斜量满足规范要求;该住宅基础加固补强后,现场未发现有新开裂损伤现象,目前结构构件工作状况正常,并且该住宅的基础加固方案及竣工资料基本齐全。综合分析,该住宅的基础加固补强工程质量基本满足要求。

案例二:巫XX厂房工程质量司法鉴定

㈠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广东省惠东县黄埠镇新寮塘,长方形三层厂房,房屋高度12.40m,建筑面积约73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天然地基,柱下独立基础。厂房为私人(业主)投资兴建,惠东县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2006年8月开工,2007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后,业主陆续发现二、三层屋面楼板出现裂缝,局部墙体也发现裂缝,正门口面向近西方向外墙装饰瓷片脱落等工程质量问题。

㈡委托鉴定单位: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委托日期为2009年8月3日。

㈢委托鉴定目的:对该建筑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检测鉴定。

㈣鉴定情况:我所于2010年4月15日派司法鉴定工程师到该厂房了解工程建设过程及使用历史,在此期间业主、承建商都到场反映情况,并在惠东县黄埠镇法庭法官见证下,回答我所调查中提出的问题。技术人员在现场查勘,查清该工程现状质量情况,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的相关规定,结合现场检测及该厂房有关资料,给出以下六部分结果——上部承重结构材料强度检测评定;上部结构混凝土构件现状结构、尺寸、钢筋配置情况检测;围护墙体检查;上部结构裂缝检查;基础构件检测;结构整体倾斜变形测量。

㈤复核计算与分析:对检测数据用PKPM-SATWE(2002系列规范计算版)进行复核计算,对框架柱承载力、砼梁承载力、楼板承载力、基础承载力进行了验算;给出了分析说明——上部承重结构材料强度分析、上部结构混凝土构件现状结构尺寸和钢筋配置及结构承载力复核分析、围护墙体检测结果分析、上部结构裂缝原因分析、基础检测分析和建筑物整体倾斜测量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及梁板按裂缝宽度给出等级评定。

㈥鉴定结论:⑴本次鉴定仅针对现有图纸与现场检测结果作甄别,结果表明,该建筑物结构现状与三套设计图纸均有不相符之处,即现状结构未完全按三套图纸中任何一套施工;⑵检测及分析表明,该建筑结构安全些等级综合评定为Bsu级;⑶出现裂缝的梁板,相应的安全些等级评为Bu级。因正常使用性等级为Cs级,即不直接影响结构安全,但影响结构正常使用性和耐久性;⑷外墙渗水是由于构造措施处理不够完善所致,未考虑水泥砂浆与瓷片的膨胀系数不同,温度变化时,在热胀冷缩作用下,导致瓷片与水泥砂浆粘接不牢而脱落。综上所述,该结构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但不影响该建筑物整体安全使用。报告最后还给出了建议及要求,对不满足承载力的梁进行加固处理、对出现裂缝渗漏的墙、梁、板采用化学压力灌浆;对外墙瓷片脱落位置重做批荡层粘贴;该建筑物今后使用中要定期维护检查及定期做沉降和倾斜观测。

5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辛苦的服务于司法活动的工作,它不但涉及各类型工程结构、工程地质及周边环境、工程质量检测方法,而且还要运用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同时还应进行细致的科学计算与分析,并且要排除各种干扰因素。尽管如此,各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只要遵循客观规律,不断探索与实践,就一定能够得出一个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更好地为法院提供办案依据,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2001年8月


[2]刘兴远,等.关于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的几点思考[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