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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艺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组织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讲座活动
日期:2016/4/29


        2016年4月27日,广东科艺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的全体司法鉴定人员于三楼科艺大讲堂开展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的学习讲座,此次学习讲座由李廷芥教授主讲,行政负责人梁镇渝主持,司法鉴定所人员及检测部、业务部、总务部相关人员出席了学习讲座。

        首先,李廷芥教授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及东莞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修订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通知文件,文件阐明了颁布修订后《通则》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及时组织鉴定管理人员及鉴定机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认真领会,结合实践,深入理解,通过专题授课、座谈谈论等方式正确理解修订后《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同时要求各鉴定结构、鉴定人积极贯彻执行修订后《通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修订后的程序通则修改现行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修订后《通则》,增加司法鉴定活动的透明度,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和司法鉴定队伍“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社会形象。

        随后,李廷芥教授讲述了司法鉴定的社会意义和执业责任,目前全国司法鉴定的基本情况及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方向。李廷芥教授以PPT的形式对旧版通则与新版通则逐条逐句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修订后《通则》的新增、修改的规定条文进行了重点讲解,让全体鉴定人员正确理解修订后《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并结合我所以往的工程案例和目前的实际情况,明确地指出了我所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我所需结合修订后《通则》的规定条文内容,对今后我所在司法鉴定程序及工作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争取我所各项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并符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我所更好的发展而努力。


        通过此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的学习讲座,我所司法鉴定人及全体人员明确了今后的改进工作,确立了我所的发展目标,争取我所各项鉴定工作和内部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广东科艺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

    2016年4月28日